FTC支持自我调节,但有“关注”

广告法

自我调节原则在多大程度上有效?”

联邦贸易委员会想知道。

这是FTC的95个问题之一作为其提议规则制定的高级通知(ANPR),寻求反馈的一部分委员会在八月宣布的隐私和商业监视。

尽管FTC历史上一直是统治广告行业的粉丝,但像ANPR信号一样,委员会可能会开始拒绝自我调节的做法,至少在隐私方面。

但是,在规范虚假和欺骗性广告方面,FTC仍然与广告行业紧密合作。

FTC广告业务部副主任Serena Viswanathan说:“我们绝对支持自我调节过程。”

说实话

FTC是主要政府机构,其旨在防止欺骗,欺诈和不公平的商业惯例的广告法中执行消费者保护和真相。最近一直在积极提起案件。

但是,BBB国家计划的国家广告部(NAD)处理了许多欺骗性的广告案件,而无需参与FTC。

您可以认为NAD有点像广告行业自己的上诉法院(尽管它只有建议企业修改或停止欺骗性广告主张,并且不能罚款)。

NAD的使命是监视和审查广告以确保准确性和真实性,而公司则自愿参加自我调节过程以解决他们的问题。

该集团处理从不公平地将其竞争对手拖入广告中的公司提出未经证实的产品主张的企业中处理的一切。甚至被裁定有关一家公司的案件在广告中使用恶心的面部表情符号来贬低竞争对手的公司(真的)。

尽管NAD是独立运作的,但它从联邦法规,行业最佳实践以及FTC指导和标准(例如委员会对影响者的认可指南)中获得了提示。(别忘了#spons不会削减它

NAD还填补了FTC和州AGS的监管工作空白。FTC消费者保护局局长塞缪尔·莱文(Samuel Levine)说,自我调节机构“是我们工作的重要补充”。

广告法他说:“我们根本没有资源或人力来竭尽所能监视市场,而没有[NAD]的支持。”

尽管大多数NAD的案件已解决,而无需在FTC中循环,但如果特别严重,NAD有时会将案件转介给委员会以进行审查,并且该公司拒绝参加NAD的过程。

Viswanathan说,NAD在过去一年中将两个案件转介给了FTC,而FTC确保快速进行NAD抛出的案件。

FTC的“关注”

但是,关于数据隐私的话题,广告行业与FTC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烦恼,更加糟糕。

莱文说:“自我调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隐私空间中,我认为关于执行哪些规则有一个真正的问题。”

这就是为什么FTC发布了有关该主题的ANPR的原因。

莱文说,FTC正在推出触觉者,以查看“我们是否应该为收集或使用消费者数据的公司发布明确的道路规则。”

FTC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变化,因为媒体和广告格局今天完全不同。他说,收集的数据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商业监视实践似乎越来越普遍”。

莱文说:“我们不能对这些市场中继续存在的真正问题视而不见,我们必须准备好使用国会给我们的完整工具来尝试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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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for anyone who stuck with this article until the end, here are a couple of fun facts about the NAD: The NAD was founded in the early 1970s through a partnership between multiple ad trade orgs, including the ANA, the 4A’s and the American Advertising Federation, as well as the Council of Better Business Bureaus, as part of an effort to rebuild trust in advertising.

当时,随着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广告中的误导性主张,人们呼吁政府对广告行业进行监管。还担心孩子接触酒精或香烟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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